美高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 MGM CHINA HOLDINGS - 發佈公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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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公司通訊

根據有關擴大無紙化制度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條規定,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訊必須以電子方式發布。美高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謹此通知   閣下,本公司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公司通訊」)之安排,該公司通訊是指本公司為向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提供資訊或提醒其採取行動而發布或將要發布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其年度帳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 中期報告及其中期報告摘要(如適用);(c)會議通知; (d)上市文件; (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新安排

請注意,由2024年2月8日起,所有日後之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電子版將在本公司網站(https://cn.mgmchinaholdings.com) 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網站(www.hkexnews.hk)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
儘管有上述安排,請注意上市規則所定義的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附註)(「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除登載於本公司網站和香港交易所網站,亦將按 閣下所作選擇以印刷本或電子郵件形式個別發送予 閣下。

 

徵集電子聯絡資料

 為確保  閣下及時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建議   閣下隨時以合理的書面通知向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股份過戶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提供  閣下的電子郵件地址。閣下亦可電郵至mgmchina.ecom@computershare.com.hk

倘若本公司沒有收到   閣下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直至股份過戶處收到  閣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之前,閣下或將(i)無法收到任何有關發布公司通訊的通知;(ii)需要主動查看本公司網站和香港交易所網站以留意公司通訊的發布;及(iii)日後只可收取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印刷本。

 

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

倘若   閣下欲收取本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請   閣下將書面要求寄送至股份過戶處(地址如上所述)或發送電子郵件至mgmchina.ecom@computershare.com.hk,並註明   閣下的姓名、地址以及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請注意,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之指示有效期為一年。

附註: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發行人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的公司通訊。